关于公布2013年11月2日

《会计从业资格》无纸化试点考试成绩的公告

 

根据工作安排,2013年11月2日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试点考试成绩定于2013年11月8日公布(备注:分数为“-2”代表违纪,“-1”代表缺考)。根据《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73号令),自成绩公布之日起半年之内,考试通过的考生务必到报名地财政局申请办证,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从业资格证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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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