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
公 告

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即将于9月14日至18日举行,现将四川省本次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 参加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的考生,请自行登录财政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(网址:http://kzp.mof.gov.cn/)打印准考证。四川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9月2日至9月18日。
二、 为了使考生尽快熟悉无纸化考试的方式、流程等相关问题,财政部在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”公告信息栏目推出了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操作指南、答题演示、模拟答题操作练习系统,请考生自行登录该网站进行练习。
三、 其他未尽事宜,按照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》及考生须知的规定执行。


二O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


附: 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无纸化考试考生须知

1、开考前30分钟,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(原件)进入考场,经监考人员核对证件并完成电子签到后,对号入座,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置在桌面上方,以备检查。
2、考生严禁携带背包、书籍、纸张、笔、计算器、通信设备、电子记事设备、移动存储设备等相关物品进入考场,否则按违纪处理;如有携带应主动放置于考场指定的物品存放处。
3、考生入场后,在登录界面输入准考证号和证件号进行考试登录,核对计算机屏幕显示的姓名、性别、准考证号和证件号是否正确,等待考试开始。如出现无法登录考试服务器、信息有误、运行故障等异常情况,考生应举手示意,请监考人员帮助解决,不得自行处置。
4、考试开始后,计算机自动进入答题界面。
5. 考试开始30分钟后,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开考30分钟内未在考试机上登录的考生,视为缺考,考试系统将不再接受该准考证号登录。
6. 考场为考生统一提供草稿纸和演算用笔,考试结束后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回,考生不得带出考场,违者按作弊处理。
7、考试开始后2小时内,考生不得交卷退场。考生交卷后应立即离开考场,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、谈论或喧哗。
8、考试过程中,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务相关规定,保持考场安静,必须按照监考人员指令进行计算机操作,不得随意触碰计算机的电源键、各类接线和按纽等,以免引起故障,导致考试中断,影响考生成绩。如出现考试机故障、网络故障、供电故障等异常情况导致无法正常考试,考生应当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。对于违反考场规定、不服从管理和舞弊者,按违反考场规定进行处理。
9、考试结束,系统自动为所有未交卷考生统一交卷。考生须等待“交卷成功”界面出现并经监考员确认后,才能离开考场,不得关闭考试机。
10、考生须妥善保管准考证,以备考试和领取合格证之用。
11、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(初级资格)有关考务的其他要求,按照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无纸化考试考务规则》、《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场规则》等相关规定执行。